根据工作要求,省粮食集团对张家港粮油码头扩建9.9万立方米食用油罐和12万吨浅圆仓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。该项目已经批准,资金已落实,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。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张家港粮油码头扩建9.9万立方米食用油罐项目。本项目拟建地点为张家港市金港镇宝岛路1号,江海粮油产业园内。建设9.9万立方米食用油罐、396米隔油堤、6000立方米消防水罐以及给排水、消防、道路、地坪、绿化等附属设施,总投资0.66亿元。
(二)张家港粮油码头12万吨浅圆仓项目。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宝岛路1号江海粮油张家港粮油码头园区内。建设12 座浅圆仓,仓容 12 万吨(按小麦计算);以及提升塔 、控制室、卸粮棚和辅助生产设施等 ,总投资1.78亿元。
二、项目后评价内容
1. 项目实施的总体评价。从项目目标、实施过程、运行阶段、影响四个方面评价。
2. 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。一是项目全过程的回顾,从项目立项决策准备、实施、竣工以及运营5个阶段回顾总结;二是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,从项目技术、财务、经济、环境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评价;三是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,三是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,从项目目标实现程度(项目建成、技术、能力、经济效益及影响等)和项目运行持续能力(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与激励机制、财务状况、技术水平、产品竞争力;外部资源、经济、生态、交通、政策、市场变化及趋势等)评价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1.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独立企业法人,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(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2.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乙级预评价及以上资信(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3. 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(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)。
四、投标内容
1. 投标资格有关材料;
2. 投标授权委托书;
3. 投标报价;
4. 后评价方案;
5. 后评价人员组成;
6. 需提供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。
五、评标办法
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。
六、项目限价
本次招标限价为20万元以内。
七、其他要求
请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于9月6日前与招标人联系,获取相关招标资料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,于2024年9月9日前,交到苏粮国际大厦2515室,联系人:徐大卫,联系电话:18751957860,柴炜,联系电话:1340192573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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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9月2日